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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8〕364号,以下简称《意见》)印发。《意见》从加快推进电源侧调节能力提升、科学优化电网建设、提升电力用户侧灵活性、加强电网调度的灵活性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一、传统思维下的三大调节要素
需要调节的根源在于供给侧与需求侧存在不匹配,存在受自然力、技术水平、市场需求等方面因素限制约束下的不确定性波动。按传统思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核心主要在于三个要素:
a、供给侧要素包括电源是否持续、坚强、稳定,发电能力是否充足,紧急情况下是否具备较为充沛的机动调节能力等;
b、需求侧要素也就是电能消费端的负荷总量、负荷分布、需求变化规律、灵活度等,关键在于两点:1、可承受性,即极端情况下的最大负荷值与最大发电能力值的对比;2、可预测性,即根据工业建设、经济发展、气象条件、负荷波动等历史因素能否对未来一定时间段的负荷峰谷值和变化规律作出尽量精确的测算;
c、供给与需求之间的联络通道也就是电网,包括网络的输送能力、调控水平、架构布局、技术与安全约束等。以上的思路是与电能的传统技术特点相对应的,即其利用形式的瞬时性决定了供给侧与需求侧不匹配的情况下,系统调节存在天然的难度和矛盾;同时电能的输送与利用高度依赖电力网络,电网的质量与架构同样成为影响系统调节能力的重要因素。按照现行管理体制,调度机构归属电网企业管理,电网实际的功能远远超出了输送通道的作用,成为沟通调节电能供给、电能输送、电能消费的关键节点。电网不论在电力系统整体技术调节能力还是整个电力系统体系架构中占有突出的比重。
二、技术发展有望对现行架构带来全新变
传统的发电、电网、用户作为电力系统的主要要素,构成整个系统的主要元素架构,进而影响决定其生产组织和管理运行模式,并且电网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储能技术的发展为上述问题提供了全新的思路。技术的突破不仅是生产力水平的突破,更会带来系统格局和体制机制的革命性变革:电能即发即用的技术特征将随着储能技术发展发生革命性改变,发电侧与用电侧必须瞬时性一致的技术约束将伴随储能技术的不断完善而逐渐削弱甚至消除。
大力发展储能技术,尽快形成技术先进、机制灵活、布局合理的储能体系,将会从电力供给、电力需求、电力输送网络等各个方面为电力系统带来全新变革,进而推动整个电力发展改革进程.
三、增量配电业务宜与储能建设密切配合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办法指出,“配电区域划分应与国家能源政策相衔接”,“鼓励以满足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为主要目标的增量配电业务,支持依据其可再生能源供电范围、电力负荷等情况划分配电区域”。国家能源局印发的《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推动先进储能技术应用”。
通过储能技术发展和储能体系建设的推进,有望有效改进传统的电力系统架构,缩小乃至消除电力供给侧与需求侧的距离与阻隔,减小因网络输送对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及系统稳定性和安全约束水平的影响,通过技术性的突破与革命改善传统的体制架构。